
揭陽電梯加裝電梯案例參考學習:
揭陽電梯加裝學習案例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相鄰關系糾紛再審案件作出審查裁定:已獲得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
,且占總人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的業(yè)主同意,并有廣州市規(guī)劃局核發(fā)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符合法律規(guī)定
,因此而簽訂的施工合同受法律保護
,相鄰各方業(yè)主不能擅自阻撓安裝施工
。至此
,一宗糾纏了6年的老宅加裝電梯糾紛終于塵埃落定
。
揭陽電梯加裝學習案例--問題
老宅加裝電梯糾紛多年老鄰居相爭不下
。位于廣州市陶育路暨南大學某花園,樓齡20多年
,原是暨南大學教職工房
,后通過房改賣給教職工。常年在此居住的老人們由于年事已高
,上下樓梯不便
,甚至有幾戶因樓過高,身體有病
,三年都未下樓
,于是于2009年向暨南大學提出加建電梯申請。多年老鄰居們的關系也因加裝電梯的分歧而產生了裂縫
。在加建過程中
,由于影響自家房屋的采光等問題,業(yè)主黃某等反對加裝電梯;而他家陽臺加裝的防護欄和外掛空調機則妨礙了施工
,導致加裝工程一度中斷;他還先后還提出了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民事訴訟
。不過
,黃某某的兩次上訴都沒有獲得法院支持。
揭陽電梯加裝學習案例--判決
法官裁定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
。2013年,老樓啟動了拖延4年的工程,直到2014年底,老人們終于用上了電梯,但糾紛仍未結束。因不服二審判決,黃某某等向廣東高院提出了再審申請,請求撤銷二審判決,判令恢復樓宇原狀。廣東高院在再審審查中認為,該加建電梯的行為合法,駁回再審申請。至此,這件加裝電梯的鄰里糾紛,耗時6年才算塵埃落定。此案中,原告23名業(yè)主中的15人,以及被告黃某某,都是超過70歲的長者。承辦本案的金錦城法官說,本案一審、二審皆判決:涉案樓宇加建電梯的事項已獲得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的業(yè)主同意 ,并獲得了廣州市規(guī)劃局核發(fā)的《建設工作規(guī)劃許可證》,該加建電梯的行為合法
。法院認為,根據(jù)我國法律關于相鄰權的規(guī)定
,涉案樓宇加裝電梯
,雖然對被告房屋的采光通風產生一定影響,但對包括被告在內的眾業(yè)主特別是老人小孩帶來極大便利;被告本人同樣被惠及
,應本著友睦鄰里
、互讓互諒的精神對待加裝電梯工程,而不能擅自采取各種行為
,阻撓安裝施工
。
揭陽電梯加裝學習--舊樓加裝情況
全市萬幢舊樓,僅千余幢獲批裝電梯
。據(jù)了解
,目前廣州超6層未設電梯住宅有超過5萬幢,這些高層舊樓的業(yè)主面臨出行難問題。雖然2012年《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出臺后,每年獲批加裝電梯的樓宇數(shù)量有所增加,但真正獲批數(shù)量仍僅為千余幢。目前,政府及多方機構對解決廣州5萬幢舊樓加裝電梯事情正在出謀劃策、征求合力。據(jù)悉,2015年6月,廣州市不動產研究會6日發(fā)布《關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出資分攤方案研究報告》。其中建議,通過引入第三方專業(yè)性組織,避免政府過早介入,有效解決業(yè)主間直接溝通低效、方案缺乏專業(yè)意見、政府部門收到大量信訪案件等問題。
揭陽電梯加裝學習法律知識小科普
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
。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在處理相鄰關系時,相鄰各方應該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互諒互讓,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揭陽電梯舊樓加裝
、舊梯改造就找昌宏電梯公司。惠州電梯昌宏:生命不許毫厘之失
昌宏電梯惠州電梯?維保人員,他們每天屈身于一方小小轎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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