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頭電梯安全管理責任歸誰
?
汕頭電梯安全管理責任承擔問題
廣東目前有53萬多臺電梯
,全國居首。最早一批使用電梯的樓宇已有30年的樓齡
,隨之而來的是各種汕頭電梯事故的頻發(fā)
。每有汕頭電梯事故發(fā)生,追責追賠往往面臨困境
,有汕頭電梯制造者
、安裝改造修理者、維護保養(yǎng)者
、檢驗部門等
,它們似乎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實際上又都認為自己不用承擔責任
。
如何解決汕頭電梯安全管理責任承擔問題
昌宏電梯認為
,明確電梯使用管理者的首負責任很有必要,意外事故發(fā)生的根本原因不外乎麻痹大意或違章操作
。電梯使用管理者的首負責任涉及安全管理義務
,首負責任制將推動電梯使用管理者進行主動管理,出現(xiàn)事故的風險將大大降低
,避免發(fā)生事故后再被動管理的“高成本”
。明確生產(chǎn)者、維護保養(yǎng)者
、使用管理者等責任主體的責任
,并且建立汕頭電梯安全評估制度、發(fā)生事故后的應急處置等責任機制
,解決電梯的設備責任主體不清
,汕頭電梯隱患長期存在以及發(fā)生事故無從追究的問題。
汕頭電梯使用管理者問題
針對管理人先行賠付這一爭議較大的問題
,首負責任即汕頭電梯使用管理者不涉及賠付或墊付
,只涉及安全管理義務
。電梯使用管理人是電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首負責任人,對電梯日常使用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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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電梯投入使用前
,新安裝電梯未移交所有權人的,項目建設單位為使用管理人
。自行管理的
,所有權人為使用管理人;委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
,受托人為使用管理人
;出租配有電梯的場所,可以約定電梯的使用管理人
。未明確使用管理人的汕頭電梯
,不得投入使用。
汕頭電梯事故救援
汕頭電梯維護保養(yǎng)單位應當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三十分鐘內趕到現(xiàn)場
,協(xié)助汕頭電梯使用管理人實施救援
。因電梯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的,汕頭電梯使用管理人應當做好受傷人員的救助
、安置工作
。已經(jīng)投保公眾責任保險的汕頭電梯,汕頭電梯使用管理人應當通知電梯保險人及時啟動電梯事故應急墊付